2024年7月新规有哪些-2024年7月新规内容
七月份已经到来了,同时7月的新规也来了,这些新规影响着大家的生活,在这里就有小伙伴比较好奇了2024年7月新规的内容有哪些呢?现在就和小编来看一下2024年7月新规内容吧。
2024年7月新规有哪些
答案:
1、动续费应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
2、0个城市试点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
3、升充气式游乐设施安全要求;
4、个党政机关最多开设一个门户网站;
【全国新规】
1、规范“自动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7月1日起施行,要求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
2、完善有限责任公司认缴登记制
新修订的《公司法》7月1日起施行,对有限责任公司认缴登记制进行了完善,明确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3、推出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新措施
公安部制定出台8项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改革新措施,包括在北京、天津等60个城市试点推行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7月1日起实施;
4、调整车船税优惠技术要求
工信部等三部门发布公告,7月1日起,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其中,纯电动客车(不含快充类纯电动客车)续驶里程不低于200公里才可享受优惠政策;
5、调整精神药品目录
国家药监局等三部门发布公告,7月1日起,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纳呋拉啡、氯卡色林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咪达唑仑原料药和注射剂由第二类精神药品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其它咪达唑仑单方制剂仍为第二类精神药品;
6、提升充气式游乐设施的安全要求
《充气式游乐设施安全规范》7月1日起实施,规定充气式游乐设施在户外运营时必须采用固定式基础或者与其本体固定连接的压载装置,并配备风速仪;充气风机应有意外停机自动报警功能;
7、排放工业固废、噪声等污染物需“持证”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7月1日起施行,明确对排污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噪声等污染物排放行为实行综合许可管理;
8、一个党政机关最多开设一个门户网站
《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7月1日起施行,要求一个党政机关最多开设一个门户网站。互联网政务应用的名称优先使用实体机构名称、规范简称,使用其他名称的,原则上采取区域名加职责名的命名方式,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实体机构名称;
9、提高自港澳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
财政部等三部门发布公告,对自香港、澳门进境,年满18周岁的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总值在12000元以内(含12000元)的予以免税放行。7月1日起,先行在罗湖、福田、深圳湾、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拱北、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等6个口岸实施;
【地方新规】
1、北京:优先使用传统地名
《地名规划编制标准》7月1日起实施,明确轨道交通车站,大型公园,主要河渠等,在全市行政区域内不得重名; 优先使用传统地名,做到“旧地名能留则留,以示乡愁”;
2、山西: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7月1日起,山西提高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在职职工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1800元提高至2500元,退休人员从2000元提高至3000元;
3、上海:调整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
7月1日起,上海市调整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增加80元,调整到2255元/月;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调整到1804元/月;延长领取支付标准调整到1595元/月;
4、江苏:完善分时电价政策标准
江苏明确,7月1日起,降低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用电重大节日深谷电价,即: 每年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期间,11:00-15:00,由平段电价下调为谷段电价,并以谷段电价为基础,下浮20%;
5、浙江: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建设
《浙江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7月1日起施行,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律师随同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以及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等法律专业人员参与化解信访案件等制度,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6、湖南:鼓励投资低空经济领域科创平台
《关于支持全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7月1日起施行,鼓励企业投资低空经济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对新获批的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每年支持500万元,连续支持三年;
7、广东:保育费不超过市场价80%
《关于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的认定和管理办法》7月1日起施行,明确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需按政企协议约定价格提供普惠服务,全日托每人每月保育费(不含膳食费)不超过同等情况市场化价格的80%;
8、重庆:提供创业咨询、辅导、培训等综合性服务
新版《重庆市中小企业促进条例》7月1日起施行,鼓励本市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机构开展创业教育,为在校学生提供创业实训平台;
9、四川:完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
新版《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7月1日起施行,明确政府在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构建中,应当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服务触角; 鼓励在景区、街区、公园、楼宇等人流密集场所设立服务网点;